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按照《关于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吉教联〔2022〕63号)及《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科学研究项目合同签订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登录网址与合同编号
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https://jlky.yuntu.cn/user/login)填写项目合同书,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0日。合同编号见(附件1)。签订合同前应由项目负责人打印在合同书封面。合同编号格式一般为“JJKH2023+四位数字+项目类别字母”,如JJKH20230001KJ。
二、委托与承担单位
委托单位为吉林省教育厅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承担单位为金沙。
三、项目起止时间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项目立项时间从申报次年1月1日起。项目执行期限统一为2年,即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签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
四、项目经费与预算
合同书封面“项目经费”一栏填写财政资金支持额度,具体金额以《关于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名单内拟资助经费为准,与“课题经费预算”内“经费来源”所填总额一致。课题预算中有关支出应遵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项目负责人每年应向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经费执行报告进行备案;合同条款内乙方匹配资助经费按照各承担单位实际匹配的额度填写。
五、截止时间
由各学院统一在11月6日当天16:00之前,将项目合同书纸质版一式2份,统一报送到科学研究处。
六、温馨提示
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填写,逾期不予受理。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具体操作说明请参看(附件3)。
学校联系人:(理工科)刘哲铭 85716280
(社 科)卜 元 85716292
附件:2023年教育厅合同签订重要注意事项及形式审核条件
科学研究处
2023年11月1日